認識 | 環境教育

環境教育最初的起源-用教育改造人心解決環境問題

身為環境教育推動者更應該倡導自然帶給人類的價值觀、環境倫理,才是真正做到環境教育最初的起源-用教育改造人心解決環境問題核心目標。

巴黎會議 IUCN, 1977

環境教育是概念認知和價值澄清的過程,藉以發展瞭解和讚賞介於人類、文化、和其生物、物理環境相互關係所必須的技能和態度。

伯利西宣言, 1977

環境教育是一種教育過程,在這過程中,個 人和社會認識他們的環境,以及組成環境的 生物、物理和社會文化成分間的交互作用, 得到知識、技能和價值觀,並能個別地或集 體地解決現在和將來的環境問題。  

環境教育(英語:Environmental Education;簡稱EE)是一種試圖以教育根本解決環境問題以促進環境可持續性的教育方法。


環境教育是一門跨領域學科,在環境教育的研究領域中必須探討教育學、心理學、行為學、社會學、經濟學等社會科學領域,亦會探討生物學、物理學、化學、生態學、地球科學、大氣科學、數學和地理學等多個自然科學領域。


部分的環境教育工作者認為「所有的教育都應該是環境教育」,並可以透過學校教育系統(即包含初等教育與中等教育的學校系統)及非學校教育體系(非學校系統的自然中心、環境學習中心,出版品、網路、多媒體甚至家庭教育等)等多種方式進行。


環境教育通常是以個人或社區群體為目標的教學,幫助其在社會中遇到環境問題時能夠瞭解環境問題的知識、意識到這些問題的解決方案,並有能力去解決這些問題。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指出,在社會中傳遞對自然的尊重並提高公眾的環境意識,環境教育至關重要。


教科文組織並強調通過保護環境、消除貧困、盡量減少不平等和推動可持續發展,是環境教育能在保護未來全球社會中提高人類的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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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的惡化,早在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開始,尤其是工業的急劇發展,在英、美等國帶來嚴重的污染。


 1970 年 4 月 22 日數百萬美國人走上街頭,促成地球日( Earth Day)的由來,同時亦使美國環境保護局成立;不久,美國國會陸續通過許多環境保護的相關法案包括《清潔空氣法》、《清潔水法》、《瀕危物種法》等,1970 至 1980 年間,被稱為是「環境的十年( Environmental Decade)」(楊冠政,1998,頁 6)。


2009 年依據聯合國決議,將 4 月 22 日訂為「國際地球母親日( International Mother Earth Day) 」並連結世界地球日網絡( Earth Day Network [ EDN ])的非營利組織,將「地球日」向全球推廣,也把環境問題推向了世界舞台。

(參考資料 : 楊嵐智 (2019),十二年國教下環境素養的內涵與教育實踐,臺中教育大學學報:教育類,33(2),頁31)



世界趨勢

◦ 環境教育內涵的演進

◦ 永續發展教育的全面性

◦ 永續發展教育十年(UNDESD)

國家政策

◦ 社會教育

◦ 學校教育

社會動量(social momentum)

◦ 國內與國際學術界

◦ 民間團體(NGO)

◦ 個人



美國:1970~1981年實施十年,1990年重新實施。 

  • 因美國境內的環境污染物氾濫及國際環境問題都對美國公民的健康和環境品質造成嚴重的威脅
  • 1970年尼克森總統簽署環境教育法並於當年10月30日由參議院和眾議院通過環境教育法案(丁志權,1989)

日本:1999年中央環境審議會提議立法, 到2003年參議院通過法案,名稱為《環境 保全・環境教育推進法》 。

  • 環境教育發展歷程: -公害教育時期(60年代) 
  • 環境教育理念導入與實踐探索時期(70年代) 
  • 環境教育理念確立及全面推動時期(80年代至今) 

巴西: 1970年代初就有關於環境教育課程 ,1993年提案,1999年公布,2002公 佈實施細則。 

  • «國家環境教育法»共分為3章21條:環境教育、國家環境教育政策、國家環境教育政策之實施
  • 立法最終目標為使個人及群體能夠保護環境,享有健康生活品質及永續發展

菲律賓: 2008年底,《菲律賓國家環境意 識與環境教育法》制定並生效。 

  • 環境惡化,濫砍濫伐現象嚴重,空氣和水污染問題是菲律賓城市多數民眾關注議題 
  • 立法目的在於保護與促進人民生活於自然平衡與健康生態環境之權利,以及環境保育與生態平衡對實現國家永續發展重要性之意識 
  • 教育文化和體育部將環境教育科目融入各級學校課程中(始於1977) 
  • 建立環境教育網絡(1988) 
  • 執行﹝國家環境教育行動計畫﹞(2003至2006)

韓國: 環境部於2002年12月提交《環境教 育振興法案》,2008年通過。 

  • 由於經濟快速發展並帶來嚴重的環境問題推動環境教育(1970年代) 
  • 成立環境廳(1991年改為環境部)以及中小學課程中增加有關環境教育內容(1980年代) 
  • 在中小學設「環境」為獨立課程,在初中設「環境」為必選課程,在高中設「環境科學」為選修課程(1992年起) 
  • 立法目的是為了振興環境教育,促使環境教育的活化

台灣環境教育法立法歷程


2015年教育部進一步規劃新課綱中環境教育的內涵,計有環境倫理、永續發展、氣候變遷、災害防救與能源資源永續利用等五大主題